香港中文大学 学术交流处(内地及地区)

规章程序

學術交流處(內地及地區)統籌大學與內地、台灣及澳門院校之學術交流協議。根據學術聯繫委員會規定,所有與內地、台灣及澳門院校簽訂之學術交流協議均需按照指定規章程序成立合作關係。本處將就擬簽訂協議提供指引及建議,詳情如下,更多資料,請瀏覽:https://www.oalglobal.cuhk.edu.hk/partnerships